合肥市社会人员均可认定教师资格

来源:教师资格网  时间:2009-10-22  教师资格网:中国教师资格考试第一门户   字号:T|T
        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,合肥市200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。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,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。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名。来源:教师资格网-教师资格考试

  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试点单位仍为合肥市教育局、肥东县教育局、肥西县教育局和长丰县教育局,凡在上述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要增加网上报名环节,并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办理报名事宜。10月26日—11月1日,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(仅限试点的市、县教育局);11月2日—11月6日,市、县、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报名材料。11月13日—11月27日,市、县、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,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,开展审查评议工作。12月1日公示认定结果,12月18日—19日发放资格证书。

 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: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;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教育学、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证明(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);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提供学籍表;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申报幼儿园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,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);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)。体检表一份(具备申报条件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领取《体检表》并体检);近期免冠1英寸照片4张,并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。来源:教师资格网-教师资格考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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